骨折病人的饮食调养
2013-05-10
骆鹏

主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骨折病人的一般饮食原则:

选用多品种,富有各种营养的饮食。食品应宜于消化吸收,慎用对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骨折病人应根据骨折愈合的早、中、晚三个阶段,根据病情的发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进血肿吸收或骨痂生成。

骨折早期(1-2周):饮食配合原则上以清淡为主,如蔬菜、蛋类、豆制品、水果、鱼汤、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热、油腻,尤不可过早施以肥腻滋补之品,如骨头汤、肥鸡、炖水鱼等。否则淤血积滞,难以消散,必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长迟缓,影响日后关节功能的恢复。在此阶段,食疗可用三七10g,当归10g,肉鸽1 只,共炖熟烂,肉汤并进,每日一次,连续7-10天。

骨折中期(3-4周):饮食上由清淡转为适当的营养补充,以满足骨痂生长的需要。可在初期食谱的基础上加以骨头汤、田七煲鸡、动物肝脏之类,以补给更多的维生素A、D、钙及蛋白质。食疗可用骨碎补10g,当归10g,续断10g,新鲜猪排或牛排250g,炖煮1小时以上,肉汤并进,每日一次,连续2周。

骨折中期(5周以上):治疗宜补。通过补益肝肾、气血,以促进更牢固的骨痂生成,舒筋活络使骨折部的临近关节能自由灵活运动,恢复正常的功能。饮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谱可再配以老母鸡汤、猪骨汤、羊骨汤、鹿筋汤、炖水鱼等,能饮酒者可选用杜仲骨碎补酒,鸡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疗可用枸杞子10g、骨碎补 10g,续断10g、薏米50g,将骨碎补和续断先煎去渣,再入余2味煮粥进食。每日一次,可用3-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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