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治疗的三原则:1、去除病因;2、改善症状;3、改善预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是长期形成的,一般很难去除,临床上主要是去除诱因,防止急性加重。
肺源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1、抗感染:呼吸道感染是发生急性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的常见诱因,故需积极应用药物予以控制,可联合用药。根据痰培养和致病菌对药物敏感的测定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改善呼吸功能,抢救呼吸衰竭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缓解支气管痉挛、清除痰液、畅通呼吸道,持续低浓度(24%~35%)给氧,适当应用呼吸兴奋剂等。必要时可施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和机械呼吸器治疗等。
3、出现心力衰竭时如轻度心力衰竭给予吸氧,改善呼吸功能、控制呼吸道感染后,症状即可减轻或消失。较重者出现肝淤血及下肢水肿时可加用利尿剂亦予以控制。加用利尿剂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变化,肺心病患者因饮食较少,临床上特别容易出现电解质的紊乱,如低钾、低钠、低氯血症,有时可一起产生。利尿剂可加重电解质的紊乱。同时应用利尿剂时需注意痰液的变化,需防止因利尿过度而引起痰液变稠不易咳出,反加重了呼吸道的梗阻。
4、在呼吸功能未改善前,洋地黄类药物疗效差,且易出现中毒,需谨慎使用。
5、出现呼吸衰竭脑水肿的情况下,一般治疗疗效不佳;或合并有支气管哮喘时,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有效控制感染的情况下,短期大剂量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对抢救早期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有一定作用。但需预防应激性溃疡、引起消化道出血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