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肾综合征的概念或许大家比较陌生,是一种不常见疾病。心肾综合征(cardiorenal syndrome,CRS)即指心脏或肾脏中任一器官损害或功能障碍导致另一器官受损或功能障碍〔1-3〕。近年来CRS正逐渐受到临床心脏病和肾脏病学家的普遍关注,最近国际上还就CRS诊治制定了共识性文件,本文就此进行扼要综述。
1 CRS的概念
有关“CRS”一词,由Ledoux于1951年最早提出,起初主要是指心脏衰竭导致肾脏损害的病
变。2004年8月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心肺和血液研究所召开专家会议,首次提出心肾综合
征的定义(又称狭义CRS),即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发肾功能恶化且使心力衰竭治疗受限的情况。
由于无论首发疾病是心血管病变还是肾脏疾病,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和病死率与肾功能减退密切相关,2007年世界肾脏学会议上,意大利肾病学家Ronco等〔2〕重新审视了心肾交互关系,提出目前已被大多数人认可的CRS定义,即心肾功能在病理生理上的紊乱,其中一个器官的急性/慢性病变可以导致另一器官的急性/慢性病变。该定义突出了心肾之间的双向复杂的相互影响和作用。2010年KDIGO/ADQI〔3〕发表专家共识,明确地将CRS定义为:心脏和肾脏其中一个器官的急性或慢性功能障碍可能导致另一器官的急性或慢性功能损害的临床综合征。
2 CRS分型及特点
Ronco等〔1-3〕根据心肾发病的急慢和先后,将CRS分为5个亚型:Ⅰ型CRS(急性CRS),主要是急性心功能障碍导致急性肾损伤;Ⅱ型CRS(慢性CRS),即慢性心功能不全导致慢性肾脏病进行性恶化;Ⅲ型CRS(急性肾-心综合征),其特点是原发性肾脏功能急剧恶化导致的急性心功能不全;Ⅳ型CRS(慢性肾-心综合征),其特点是慢性原发性肾脏疾病导致心功能下降、左心室肥厚、左心室舒张功能减退和(或)不良心血管事件增加;Ⅴ型CRS(继发性CRS),其特点是由于急性或慢性全身性疾病所致的心肾功能同时减退,如败血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淀粉样变性和血管炎等。
3 CRS的流行病学
Ⅰ型CRS:由于诊断标准的不统一,尚缺乏有关Ⅰ型CRS的确切流行病学资料。Belziti等〔4〕对200例连续急性失代偿期心力衰竭患者研究发现,23%患者出现肾功能恶化。ST段抬高的心梗患者中急性肾损伤发生率达到55%,且是患者并发心源性休克的独立死亡因素之一〔5〕。急性失代偿期心力衰竭患者住院3d内47%患者发生肾功能减退,住院1周内肾功能恶化患者比例高达70%。美国
急性失代偿期心力衰竭国家登记资料显示,入院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水平是预测住院患者死亡的最强的独立危险因素。Ⅱ型CRS: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肾功能恶化的患病率大约25%,肾功能恶化与不良预后和住院时间延长相关。Hebert等〔6〕调查发现,收缩功能衰竭的患者(射血分数≤40%),超过25%伴有慢性肾脏病。对80 098例心力衰竭患者随访1年分析提示,38%具有肾损伤(血肌酐大于88μmol/L,或者估算G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