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有确诊或疑似先天性或获得性心血管疾病和主动脉疾病的妇女,应行孕前风险评估及咨询;
(2)所有合并心脏疾病的育龄期和孕后妇女均应接受风险评估;
(3)高危患者应在专科中心接受多学科团队治疗;
(4)对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律失常、心肌病、主动脉疾病或与心血管疾病相关的遗传畸形的妇女,应提供遗传学咨询;
(5)对所有出现无法解释或新发心血管症状或体征的妊娠患者,均应行超声心动图检查;
(6)在任何可能的时候,对心脏术前的患者行全套皮质类固醇检测;
(7)对妊娠患者采取与非妊娠患者相同的措施,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
(8)绝大部分患者首选经阴道分娩方式。Ⅲ类推荐:不推荐心脏病患者在分娩过程中预防性应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