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英国建立了“圣克里斯多夫临终关怀医院”,专门收治生命不超过年的患者,让他(她)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尽量舒适、没痛苦、有尊严、有准备和平静的离世。
1987年缓和医疗被英国政府正式确立为一个独立的临床专业学科。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缓和医学的原则:维护生命,把濒死作为正常过程,不加速也不拖延死亡,提供疼痛的缓解服务。
在日本,末期的患者绝大多数会进入缓和医疗,这一数字高99%以上,临终放弃抢救、平静坦然告别人世已成大众共识。
1990年台湾通过“安宁疗护法案”,法律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必设一定数量的安宁疗护专有病房,医生判断末期的病人可入住,可预立医疗相关医嘱,如放弃有创抢救等,医疗费用由全民健保支付。
上世纪80年代缓和医疗进入大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缓和医疗的理念深入人心,相信不远的将来将为公众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