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血症治疗的金标准什么?
2012-04-01
杨洞洞

主治医师浙江省中医院

水血症治疗的金标准什么?

【急救抗休克】

1、10%NaCl 220ml+NS 80ml=7.5% NaCl 300ml。

2、10%GS 420ml+10%NaCl 33ml+5%SB 47ml维持。

【金标准】

(1)盐:碱始终为2:1(第1阶段用)。

(2)配生理需要量100 ml =10%GS 80ml+0.9%N.S 20ml +10%KCl 1.5ml(第2阶段用)。

【常规抗休克】

1、补液公式:1ml /1%TBSA/kg体重+生理需要量(见2)。

2、生理需要量:A项×100ml+B项×50ml+C项×20ml。

说明:小儿体重计算公式:年龄×2+7~9。

(1)A项(第1个10kg体重)需水量100ml/(kg.d)。

(2)B项(第2个10kg体重)需水量50ml/(kg.d)。

(3)C项(其余kg体重)需水量20ml/(kg.d)。

(4)大于65岁C项应改为15ml/(kg.d)。

晶胶比例=1:1或2:1。维持尿量1.0 ml/ kg体重/h。

【基本原则】

1、治本为主,治标为本;急病急治,慢病慢治。

2、创口问题靠创口解决;呼吸问题靠呼吸解决;代谢问题靠代谢解决。

3、维持体液平衡(容量、成分、张力、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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